3月14日,最高檢發(fā)布檢察機關依法懲治制售偽劣商品犯罪典型案例,其中一起涉及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案件。2021年至2023年間,劉甲等人先后成立兩家公司,生產并在網絡平臺銷往全國20多個省市的梅子、果凍、糖果。這些產品以“減肥瘦身”為噱頭,實則秘密添加了一種具有致瀉功能的白色粉末。
其間,劉甲得知某被公開打假的食品中非法添加了新型瀉藥雙丙酚丁,與其當時使用的主原料一致,為逃避查處,又購進與雙丙酚丁具有相同效果的物質作為主原料使用。據(jù)了解,長期食用此類食品會導致腸道功能紊亂甚至肝臟損傷,多名生產工人在接觸原材料后,甚至出現(xiàn)了嚴重的皮膚紅疹和眼睛紅腫等癥狀。
公安機關從兩家公司扣押和調取主原料及梅子、果凍、糖果等食品。經檢測,在主原料以及食品中檢出雙丙酚丁或雙環(huán)己甲酰酚丁成分,或二者均檢出。經查,兩家公司生產、銷售非法添加上述成分的食品金額共計2600萬余元。
2024年8月13日,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檢察院以生產、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對劉甲等5人提起公訴。2025年3月7日,張家港市人民法院采納檢察機關指控,以生產、銷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,判處被告人劉甲等5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至五年六個月不等,并處罰金三千萬元至三百萬元不等。各被告人均認罪認罰未上訴,判決已生效。